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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謄本資料:總坪數81.67坪[主建坪38.53坪,附屬坪6.59坪,停車坪23.20坪,公設坪13.35坪]
⭕筆錄重點: ※‧本件標的查封時,原經按鈴無人應門,經安和苑管理中心聯絡本件標的址租客蔡O頻。租客蔡O頻自行自內開門,並出示社會住宅轉租契約書,並請債權人拍攝該租約到院。在場人租客蔡O頻稱社會住宅是1年1期簽,租金每月新臺幣(下同)28,000元,社宅與債務人徐O忠簽3年約,租客蔡O頻之租約係其母親巫O樺簽訂承租。室內4房2廳2廁,無其他影響交易情事。
※另稱承租地下3層21車位使用(每月租金3,500元)及機車車位40號。債務人徐O忠嗣後到場表示確認上述租客所稱均屬實。依債權人陳報前開租約影本,可知本件標的由債務人徐O忠同意包租業寄居蟹租屋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分公司(下稱寄居蟹租屋公司新北分公司)包租代管,並於113年5月17日簽訂社會住宅包租契約,同意由寄居蟹租屋公司新北分公司包租代管並轉租,期間自113年5月25日起至116年5月24日,並由寄居蟹租屋公司新北分公司轉租予承租人巫O樺,租賃期間自113年5月25日起至114年5月24日止,租金每月28,000元,有卷附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許有執事務所租賃契約公證書影本在卷可稽。
※另據債權人陳報債務人徐O忠與承租人巫O樺另就停車位(含汽車、機車車位)簽訂租賃契約,租賃期限自113年5月25日至114年5月24日,每月租金3,500元,惟實際使用狀況,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本件拍賣時,前開租賃契約已屆期,本件建物部分拍定後點交。
⭕拍賣時程: 法院公告文第一拍2025/07/14【4762萬】→流標 法院公告文第二拍2025/08/11【3810萬】→流標
以上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樂居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以上格局為原始格局或實價登錄參考,實際需以現況為主
⭕連絡電話:0908599059(同LINEID)
⭕經紀業:財欣不動產顧問管理有限公司
⭕經紀人:劉翠華(97)北縣字第001562號
⭕營業員:李嘉芸(110)登字第405219號 |